作为增额年金,福禄满堂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在首年给付标准基础上,每年增加5%,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越早投保收益越多且在部分年龄段保证达到翻倍还本。
区别于市场其它保险产品,福禄满堂的专业性体现在前期没有返还年金的概念,对消费者而言是做到专款专用,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保证资金运作的周期较长,而这种设计的最大优势是着眼于消费者的利益,体现在年金领取金额高,从保单生效至保险期满均享有高额分红,不领取的养老金和红利可以累积生息,保值增值。
此外,该产品对疾病、意外身故均设有保障。在年金领取前,因疾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因意外身故返还所交保费的两倍或现金价值。在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
赵会庭介绍:“福禄满堂产品集聚了灵活领取、金额较高,递增领取、抵御通胀,全程分红、分享盈余,累积生息、双重收益,身故还本、意外多倍,保证领取、养老无忧等特点,希望真正能够为消费者的退休生活量身定做‘金色晚年’”。
据了解,福禄满堂在上海、浙江等地一上市,就得到投资者的青睐。上海首日就卖出了4700万,浙江首日销售额9500万。“我们预计河北市场的销售前景也非常乐观。”马景春胸有成竹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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