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最早施行养老金制度的国家之一。其养老金制度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计划三方面内容,故常被人们形象地称为“三条腿的板凳”。
美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已有120年的历史,它由企业设立,职工退休后每月可按其账户的积累额领取养老金,一般相当于退休时工资的10%。刚开始该计划多在大企业实行,后来范围逐步扩大。按积累与支付方式区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可分为给付固定型(Defined-benefit,DB)和缴费固定型(Defined-contribution,DC)两大类。
DB计划是事先确定职工退休后每月可享受的退休金,再根据基金的运营情况、职工年龄、服务年限等因素,逐年计算雇主的缴费额。DC计划中,雇主和雇员按规定比例出资,计入个人账户;雇主的缴费是固定的,但必须提供一系列投资选择供雇员投资时参考;雇员自行决策,自担风险,养老金给付取决于缴费额和投资收益的高低。其优点是简单明了,雇主的负担比较稳定,而且个人账户可以转移,方便职工调动,如果投资得当,还有较高的回报率。
近年来,DC计划发展很快,与DB计划呈此消彼长的关系。尽管目前国际上企业年金计划的潮流是DC计划,但最近美国统计数据表明,这几年DB计划的减少已趋缓和,在2万人以上的大型企业中,主流的企业年金计划中仍是DB计划。目前DB企业年金计划管理的资产仍占企业年金资产的50%左右。DB计划的设计、管理和投资与DC计划有巨大差异,特别是强烈依赖于精算技术,因此目前只有保险公司能提供该类计划形态。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