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数据看,变额年金的销售在经济危机后,都会经历一个短时间的下挫。变额年金在其主要市场——美国的经验显示,在本世纪初互联网泡沫破灭后及2008年信贷危机爆发后,变额年金销售企业的保费收入都有明显的下降。由于变额年金产品的投资特性,其销售的表现会随投资市场的波动而变化,这是可以预期的,也与其他投资产品经验类似。但两次保费收入下降的原因略有不同。2008年销量下降的部分原因,来自于一些保险公司在危机爆发后,主动撤销或停售了部分保证利益较高的产品,并采取了更为严格的产品审批及核保流程,从而由于供应的减少,使得销量下降。我认为,这正是保险公司从第一次金融危机中获得的经验和教训。
后金融危机时代,变额年金的发展,同样有国内险企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在复苏过程中,保险公司开始回顾其投资及其风险管理策略,查漏补缺,引入投资界新的、成功的、经过了危机检验的技术,淘汰不适合自身的、不适合市场发展的、效果不佳的技术,并完善了自身的危机管理流程。这些都为我国保险公司在变额年金方面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和思路。另一方面,在金融危机之后,保险公司普遍提高了保证利益的收费。由于金融危机的阵痛尚未过去,这一加价行为也普遍被市场所接受,从资金层面协助了保险公司控制风险、提高利润率。
变额年金产品是处于保险和投资交叉领域的一款综合性产品,其独特的风险特性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传统的保险公司及其精算人员更关注如死亡率、疾病率、意外率等保险风险。从统计意义上讲,这些风险的发生频率较为稳定,且相关性弱,保险公司可使用分散风险的方式管理。而变额年金产品引入的投资风险则不同,产品中内嵌的各种内在选择权加大了风险管理工作的复杂性。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普遍采用固定常数平衡或内部组合对冲的方式来管理投资风险,这也是符合保监会要求的。这两种风险管理,或更准确地说,账户管理方式的共同点是,在风险资产表现不佳时卖出风险资产,购入无风险资产以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在风险资产表现优异时,购入风险资产以享受其丰厚的回报。这样“买涨杀跌”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其他投资者为其提供充沛的流动性,否则,将加剧市场的波动。
在成熟市场,保险公司往往采用衍生品工具来管理或转移变额年金产品中的投资风险,把为规避风险而需要的部分现货市场的流动性转移到衍生品市场,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众所周知,我国的衍生品市场尚不成熟,暂无法提供这样的支持。但这应该只是暂时的。保险市场和投资市场的发展向来相辅相承,互为因果,但并不是一致的齐头并进。变额年金的引入使得保险市场暂时跑在了前面,其风险管理的需求为投资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及需要。待金融市场迎头赶上,定会进一步丰富国内变额年金市场风险管理的工具,从而促使保险公司开发更为灵活,更切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
从监管角度看,保监会规定了试点期间保险公司可采用的账户管理方式,并对销售公司的经验及资质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防范了风险的发生。在成熟保险市场,与风险相关的变额年金监管指标众多。比如日本,在保险公司决定偿付能力计算方法时,须考虑多达13个风险指标。在我国,变额年金工作刚刚展开,有限的经验无法决定哪些风险指标是最适合我国市场特性的。而若让保险公司计算并报告所有的世界主流的指标,会极大地增加保险公司及监管的负担。所以,我们建议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这些指标的定义和审核过程。作为一家专业的咨询机构,我们也一直密切地关注这一市场的发展和变化,希望能在我国变额年金发展的道路上发挥更积极、更有建设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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