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变额年金已有两款产品获准国内上市了。作为欧美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变额年金自被引入我国开始,就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不过,从目前来看,变额年金能够发挥出来的作用实在不能被高估。
一是变额年金的销量短期内很难突破。一方面,保监会规定销售区域仅限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五市,且销售额度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最近季度末偿付能力报告中实际资本的4倍与80亿元两者中的较小者,一家保险公司仅限申报一个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试点变额年金持谨慎态度。目前仅有金盛保险、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华泰人寿等中外资保险公司参与试点,而大型保险公司兴趣不大。
二是资本市场的欠发达制约了变额年金的发展。作为升级版的投连险,变额年金投资表现有赖于资本市场的表现,而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发达显然给投资收益带来了不确定性。如果股市大起大落,那么极有可能出现投资类保险产品收益还不及无风险保险产品的收益高的情况。再加上近年保监会虽已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但相对于国外成熟金融市场,我国可投资的资产种类还是有很大局限性。
据称,金融危机期间,北美地区2008年变额年金的销售下降15%,管理资产下降24%。变额年金销量与资本市场走势呈明显正相关。
此外,由于变额年金与资本市场联系更密切,保险公司在风险防范上,需要一套切实且相对透明、可监控的风险对冲机制。因为客户的保本权利对保险公司来说,体现为负债。如果几年后客户的投资账户价值低于本金时,客户行权拿回本金,亏损就只能由保险公司自己承担。在国外,变额年金常见的风控方法是通过购买看跌期权对冲风险。然而,目前国内保险公司不能从外部购买期权来对冲,如金盛保险选择了内部对冲模式控制风险。
三是变额年金对个人养老吸引力有限。近10年来,我国养老年金类产品发展缓慢,是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的一块短板。监管部门希望,进行变额年金试点,有利于弥补此短板,发挥寿险长期储蓄功能。
然而能否实现上述目标,首先,取决于产品收益率能否跑赢CPI。传统寿险年金产品的最大问题是无法抵御通胀、货币贬值,几十年后养老金的实际货币购买力可能会变得相对较低。如果按照5%的通货膨胀率、25年后退休来估算,在不考虑利率折现因素的影响时,缩水比例仍然接近70%。这使得我国的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对购买者的吸引力严重不足。但我国的资本市场很不成熟,对于投资回报率真的能否跑赢通胀率,也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其次,取决于是否具有税收优惠。在国外,政府通常会对年金计划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人们通过购买个人年金保险提供养老保障。目前,我国也正在研究进行税延型养老险的试点办法,但变额年金目前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现阶段,对变额年金不宜抱有过高期望,变额年金产品的陆续上市,也不会对分红险的“一险独大”局面造成冲击。
回想十几年前,我国保险市场一度也是分红险“一险独大”。20世纪末引入投连险后,激起无数从业者“投连险能救中国”的思想冲动,但很快偃旗息鼓;几年后万能险进入人们的视线,又给无数从业者打了一针兴奋剂,但随后黯然神伤,分红险重回“一险独大”。到今天,变额年金被再度引入,历史会重演吗?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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