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于此次变额年金试点,合资寿险反应积极而中资寿险仍处于观望中,已确定参与试点及上报相关产品的合资寿险有中美联泰大都会、信诚人寿、金盛人寿等,而市场份额前5的中资寿险几乎都按兵不动。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许谨良指出,目前国内投资环境下缺乏相应资产匹配的最低收益保障,投连险市场空间不如往年,年金保险又没有税收优惠,因此变额年金恐怕很难形成潮流。
试点面市谨慎
变额年金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保单利益与连结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价格相关联,同时按照保单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的人身险产品。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梁涛表示,近10年来,养老年金类产品发展缓慢,是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的一块短板。进行变额年金保险试点,有利于弥补此短板,是发挥寿险长期储蓄功能的战略性举措。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首席执行官贝克俊介绍,变额年金在欧美保险市场是一款主流产品,如在美国市场,1年大概有1700亿美元的保费,占到年金市场的8.5%。
在贝克俊看来,变额年金的优势在于,能提供4种不同类型的最低保单利益保证,将会吸引同时需要保本和可变投资回报的客户。但其经营也对寿险公司带来挑战,一个是客户的收益,还有保险公司所谓管理的风险,同时还要满足某些客户的流动性需求。“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北美地区2008年变额年金的销售下降15%,管理的资产下降24%。这说明变额年金还是和资本市场密切相关的产品。 ”
对于风险防范,保监会在变额年金试点伊始就开始布局。根据保监会要求,试点寿险公司应当经营投资连结险业务满3年;上一年度末及提交申请前最近两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处于充足Ⅱ类 (超过150%);建立支持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模式的信息系统;并且试点额度不得超过最近季度末偿付能力下实际资本的4倍与80亿元的小者。在销售渠道方面,保监会明确提出试点寿险公司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及电话营销等渠道进行销售。
对于销售渠道的“束缚”,许谨良指出,与现有产品相比,变额年金的定价更具挑战性;再加上变额年金通常较为复杂,银行柜面以及电话销售很难介绍周全,有可能会导致误导销售风险。
未见巨头推动
国泰君安保险业分析师彭玉龙认为,对投连险比重较大的中小保险公司特别是其母公司有变额年金经验的外资寿险而言,变额年金业务可能成为其发展重点。这一点也从上报相关产品的寿险公司名单中得到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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