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养老体系,发达国家有一种公认的提法,那就是由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组成的“三支柱”体系。
第八届世界华人保险大会暨2010国际龙奖IDA年会上,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家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齐聚一堂。由中国石油集团和意大利忠利集团合资的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受邀出席大会。中意人寿总经理易思乐就“重新定义寿险的作用”发言,建议政府与保险公司共同努力,建立完善养老体系,使个人补充养老保险成为强大的“第三支柱”。
易思乐说,寿险公司已成为许多国家政府重要的合作伙伴。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为人们提供长期保障,并能帮助维护社会稳定。例如,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士等多数发达国家实行的“退休养老计划”中,政府携手保险公司共同创造了“三支柱”体系,为人们退休后的生活提供足够保障。他建议中国政府部门与保险公司采取一致行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第三支柱”商业保险运作模式。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尚不发达。为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改革后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二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三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个人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补充保险形式。后两个层次中,企业或个人既可以将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存入社会保险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基金账户,也可以选择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两大支柱”。为完善“三支柱”养老体系,2008年以来,天津、上海和深圳等城市开展了“个人税延养老金”尝试,但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统一的实施方案。
今年5月,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一次论坛上说,当前我国最重要的就是尽快出台个人养老保险的递延纳税政策,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要抓紧开发满足人民群众养老需要、服务方便快捷的养老保险产品。
如何建立完善的养老体系,使个人补充养老保险成为第三支柱?易思乐说,“发展蓝图”应遵循五个理念:一是养老计划应覆盖全部人口;二是政府以财政货币政策支持个人养老保险;三是优惠条件仅适用于补充退休养老年金;四是养老计划应该由保险公司或其他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监管规定的机构制定并管理;五是退休年金由保险公司发放,因为保险公司具备管理长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能力。“要使‘个人补充养老保险’成为强大的第三支柱,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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