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年金业务亏损的尴尬,养老保险公司不得不另辟蹊径。
近日,作为2004年首批组建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之一,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监会批准从事“团体人寿保险业务”。
用团险业务养年金,待市场发展后再用年金业务反哺团险,团险和年金这两个同属对公法人业务的“难兄难弟”捆绑在一起,这是目前养老保险公司突破盈利瓶颈不得已而为之的计策。
年金困境
太平养老获准经营团险业务并不是先例。平安集团从2006年底就把平安人寿的团险部门一次性整体剥离至平安养老,当时平安养老获得了35个分公司、127个中心支公司的经营牌照以及团险的销售资格。
“此次太平养老筹建分公司主要意在发力团险业务,和平安养老的模式有些相似。”一家国有养老公司人士认为。从2007年开始,太平人寿的团险业务部门逐渐开始平移至太平养老,不过财务系统等后台仍然在太平人寿,此次正式获批团体寿险业务意味着以后团险的保费收入将计入太平养老。
原劳动社会保障部曾明确要求,养老保险公司要专注于企业年金业务。当前养老保险公司经营团险业务,貌似“不务正业”的养老公司实属无奈。
上述养老公司人士认为:“上海地区的养老金公司大部分亏损经营,收入与付出不能匹配。除了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外,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管理费上限比较低。如果年金基金不到一定规模,则前期的投入很大,而产出将非常缓慢。”
按照企业年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年金受托人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由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另行缴纳;托管人提取的托管费不高于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投资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
“1亿元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费才几万元,还不够差旅费。为了争取一个企业客户,养老金公司从一线营销到高层营销,各种手段用尽,却往往入不敷出,各家的高层常常在拜会企业客户的路上。”这位养老公司人士说。
虽然上海地区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已经在2009年底结束,但中国太保(601601.SH)旗下的长江养老顺势推出3个集合计划将大部分客户继续收入囊中,这引起了目前上海滩5家养老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
“存量90%以上仍然在长江养老,我们争取客户非常困难。而新增主体企业如一些外资、民营企业的年金业务量又少。”业内人士比较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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