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网友在某门户网站的保险论坛“求解”保费豁免问题,引起记者的注意。看来,尽管时下保险公司在推销产品时,都不遗余力地宣传理财特色或分红收益,但对于部分更能惠及投保人的保险功能,仍需加强普及。
何谓保费豁免?这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经由保险公司获准,可以不再交纳后续保费,而合同仍然有效。如今年7月,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一位客户罹患重疾,由于其购买的终身医疗险中包含保费豁免条款,该公司不仅豁免客户后续应交的16年保费,且继续为其提供约9万余元的保险保障;又如8月,新华保险上海分公司向一位遭遇车祸身故的客户的遗孀,给付135万元保险金,并做出豁免后续48.8万元保费,保单权益不变的决定,原因也是该客户生前购买的年金险中包含保费豁免条款。可见,该条款的作用,相当于为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
目前,很多保险公司的产品中均有保费豁免条款,投保人可酌情选择,但在给孩子买保险时,不妨附加该条款,因为父母是家庭的主要收入者,若不幸遭遇意外,家庭经济发生困难,可能难以续交孩子的保费,造成保单失效。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保费豁免可谓一项人性化条款,但其并非“终身受益”,而须由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每年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核查其是否可以豁免保费。如果投保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就会被要求重新交付保费。由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并申请“保费豁免”条款前,务必根据需要做出合理选择,切忌先入为主地认为只要丧失劳动能力便可永远“免单”,以致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