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有望产品正式面世
保监会指出,此次试点不限制公司数量,只要符合文件的条件公司,且有参与试点的意愿,都可申请。但南都记者了解到,泰康、金盛、中美联泰大都会、华泰、光大永明、瑞泰、幸福人寿等公司对开发变额年金保险都有兴趣。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士介绍,外方股东美国大都会于上世纪80年代在美国市场就推出了具有最低身故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在产品开发、投资管理和风险管控上都有非常领先的能力和经验。大都会人寿基于全球及中国的资本市场现状,将选择最低满期给付保证作为变额年金创新的方向,并采用CPPI(固定乘数平衡模式)的管理模式。在产品设计中也将考虑了对于金融危机中证券市场大跌风险的规避,以及中国寿险市场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指引》中规定,试点期间,一家保险公司仅限申报一个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四选一),产品的保险期限不得低于7年,销售额度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最近季度末偿付能力报告中实际资本的4倍与80亿元的较小者。文件特别指出,在银保渠道销售变额年金险时,应严格限制在理财专柜销售,不得在储蓄柜台进行销售。
尽管试点工作在文件下发的即日启动,但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保监会还没有接到任何保险公司关于产品的申报,保监会内部人士预计最快在文件下发的半年内正式产品才有望面世。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表示,最近20年,在发达国家的个人年金保险中,变额年金保险几乎占到了一半以上的份额。随着中国老龄化趋势加剧,变额年金保险未来在中国的发展潜力将会很大,未来5-10年年金保险更是整个行业发展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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