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颁布的《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国税通知”)对企业年金目前实行的“模糊TEE”走向规范化是一次转折,但也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首先,企业缴费进入个人账户部分进行征税,增加了制度的复杂性和管理成本;其次,规定企业缴费只能按月份缴费,不利于解决“中人”补偿问题;再次,此次规定补缴以往企业缴费进入个人账户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这将减少个人账户资产。总体来讲,“国税通知”对企业年金发展的促进作用仍然很有限,亟需政府在养老保障业务上给予更大力度的税收政策支持。
2010年以来,养老金管理机构开始转变发展方式,重点在养老金产业链延伸、业务范围选择、产品和服务能力建设、运营效率和盈利模式方面深入思考和探索。
养老金管理机构的业务从单一的企业年金延伸至传统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等领域。比如,太平养老、平安养老都已将传统的团险调整为重要业务线,加大了对团险的投入和考核,期望通过团险创造利润来反哺企业年金,支撑公司发展。
但这种模式会导致企业年金业务在营销终端甚至被边缘化。
要想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能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等养老保障领域获得长足发展,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除了税收优惠政策外,应给予养老金管理机构更多参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建设的机会,减少银行、基金等行业在此领域对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的挤压,让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在养老保障领域能生存下去,并能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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