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门乘坐哪种交通工具?你是乘客还是司机?你得不得病?死不死?怎么死?一旦买了保险,这些就都会变得很有讲究!不同方式,理赔金额可能会相差数十倍。
“司马迁说得好,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可能,还是要挑个‘值’得的方式。”老李自嘲。
李先生今年37岁,是一家工程公司的技术人员。2011年,他为自己买了一份1年期的意外伤害险——因为价格便宜(只要220元),而且业务员说最高身故赔偿能达到200万。老李想,自己经常出差,就算买个心安。如果这一年顺顺利利,也只不过“扔”了220块钱;一旦出意外,自己和家人却能多一份保障。
没想到今年4月份,出差时平平安安的老李,却在去菜市场的路上被车碰伤住院,大难不死的他赶紧让家人找出保单理赔,这才发现情况比他想象的复杂得多。
“我要是就这么被撞死了,老婆孩子一分钱都拿不到!”老李沮丧地说。原来,老李买的是“交通工具意外保险”,这种保险理赔有个前提:被保险人必须是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含地铁、轻轨)、轮船、汽车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并且保单在免除责任条款中也明确写着:被保险人非以乘客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出现意外的,不予理赔。
对于自己这种走在路上被车撞的交通事故竟然不在保单的保障范围内,老李十分诧异。实际上,很多被人们认为理所当然属于交通意外的事故,在一些保险产品里只属于“普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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