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要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提振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的作用,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积极参加养老保险。
年金保险旨在协助解决我国社保体系中养老险面对的问题,比如覆盖面窄、保障额度低等。一方面,年金产品的密集发布迎合了保监会要求稳定保险市场、大力发展期缴保障型产品的号召——其普遍缴费期限较长,并且,保费在保险公司的运作期限较长,一般为几十年,其投资风险低、收益稳健,也是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内涵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年金保险的确好卖”或许也是保险公司频推该类型产品的原因之一。平安人寿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关注商业养老保险的客户越来越多,而个人年金保险因为缴费期短、返还快等优势,尤其受到资金充裕的大客户的青睐,除此之外,在一般业务洽谈和推广中,年金险也更容易获得普通投保人的关注。记者向一些保险代理公司咨询情况,东方、丰盛、华康等代理公司的相关营销人员也纷纷表示,年金保险比较容易被客户接受,“卖得比较好”。
目前,有养老功能的商业保险有很多,大致可分为传统型养老保险、分红型养老保险、投资型保险等。传统型养老险有确定的预定利率,但收益不高,适合于理财风格保守、不愿承担风险的人群;分红型养老险一般预定利率低于传统险,但如果选择了可靠的保险公司,经过几十年的投资打理,往往会有一笔丰厚的红利收益;投资型保险,比如万能险和投连险,长期定投可以化解资本市场浮动带来的亏损,若干年后投资账户会有一笔可观的收入,可用于养老金的补充,而其保障账户就可以起到传统险的保障作用。
除个人年金保险推出之外,政府和监管部门也一直致力于完善养老保险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它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我国于2004年5月1日才开始试行。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企业自身认知程度不够、国家对个人缴费部分税收政策的不明确等原因,真正实行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不多。养老险领域全面完善依然任重而道远。(文章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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