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身保障功能大大弱化
有的是身故返还保费,有的身故赔付额度(保额的百分之多少等等)和所交保费差不多,有的是所交保费扣除领取部分等等花样繁多,但却不具有保险的用小成本防范大风险的作用,如果要是以此类保险作为人身保障的主要途径,那还是免了吧。
身故才能有保费,那么怎么能保证自身出现重疾或丧失养家糊口能力后有质量的生存问题呢?如果选择只有身故保障的分红险产品作为自身主要的人身保障规划,那么就是典型的为家人着想的中国式思维。
对身故保障的描述为“66周岁前有效保额的300%为身故保障金;66周岁后至88周岁有效保额的150%为身故保障金。”
如果30岁开始投保每年保费10000元,假如很不幸第二年发生了意外,那么能留给家人的身故保障金也许都不足20000元,更别说用此险作为基本保障了。假如在66周岁后发生不幸,就只有有效保额的150%的身故保障金了,在容易发生意外的晚年,却留给家人的很少,想体现中国式的关爱也许只能是美好的愿景罢了。
3.变现难,变现成本高
3年或5年存满后,如果要退保的话,只能领取现金价值。可现金价值经过3-5年后,一般也就是你所存保费的50%-65%左右,其余的保费都被保险公司扣除掉作为运营费用、风险管理费用还有资产管理费用等。如果你定期领取返还额,那么现金价值还要减少一部分,所以退保或利用“保单贷款功能“变现,则损失的部分远远超过你所能承受的范畴。
4.投资收益无竞争优势
国外发达国家寿险资金净投资回报率也就在6%—8%左右,将此部分收益能分给分红险投资者将会更少,这还是成熟国家的投资渠道非常广泛的结果。现在国内由于寿险资金投资渠道尚没有完全打开,寿险资金净投资回报率也就在5%左右(这还是6次加息的结果),其中保单价值按不超过2.5%的预定利率,能分红的就只剩下的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所以各公司按现金价值看当年分红大概3%—4%,即使有人寿的8%以上的分红,也只是某一年的情形罢了。
所以,这类分红险主要是给那些为了保全资产、避债、避税,转移资产,为资金寻找绝对安全的长期投资渠道的富人准备的。
当然如果有客户是严重的风险厌恶者,就是看中保险资金收益稳定性,中长期内没有大笔花销的可能性,为了养老做准备,那么此类保险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文章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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