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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绵绵寿1号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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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该产品是中邮人寿成立以来在银行渠道销售的一款年金分红型保险产品,出生30天至55周岁都可以投资购买,三个保障期间19年、29年和39年可以任意选择,10年、15年或20年三种缴费时间可选择。

  产品点评:

  该产品是中邮人寿成立以来在银行渠道销售的一款年金分红型保险产品,出生30天至55周岁都可以投资购买,三个保障期间19年、29年和39年可以任意选择,10年、15年或20年三种缴费时间可选择。

  该产品除了年金领取责任,还包括了全残和身故责任,领取次数和缴费次数一致,享受公司盈余分红,保单贷款等功能,与同类型年金产品相比在价格方面还是有一定的优势的。

  中邮绵绵寿1号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别 银保产品、分红寿险、养老保险

  保险公司 中邮人寿

  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详细列表

  产品推出时间 2009-9

  适保人群 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险期间 19年、29年和39年

  收益保证分红不固定

  保险利益保险责任:

  (一)生存年金:生存年金的领取方式为年领取。生存年金年度领取额等于您投保时选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生存年金领取次数以保险费交费次数为限。

  在本合同约定的领取期开始后,若被保险人生存,按约定的生存年金领取方式和生存年金领取额在本合同的保单周年日给付“生存年金”。首次“生存年金”领取日为本合同交费期结束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二)身故、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期间开始日或者本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年内(含1年)身故或者全残的,将无息返还您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期间开始日或者本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年后至“生存年金”领取开始日0时前身故或全残的,2倍返还您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于“生存年金”领取开始日0时后身故或者全残的,将按被保险人未领取的生存年金余额一次性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缴费方式10年、15年或20年

  犹豫期10天

  备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公司,按公司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若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默认为累积生息方式。

  产品特点一年金领取随您定,养老保障无忧

  产品特点二缴费方式随您选,缓解缴费压力

  产品特点三保单抵押贷款,解决燃眉之急

  产品特点四享受公司分红,保单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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