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为认真落实残疾人养老保险问题,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财政按每年人均200元标准投入代缴,引导残疾人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5年该县共为1862名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37.24万元,从根本上为60岁以上重度残疾人解决了老有所养的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该县财政部门为城乡居民16岁-60岁年龄段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200元/年的养老保险费这一惠民政策,极大改善了重度残疾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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