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其实,个税递延型保险提出已经多年,迟迟不能推行的最大原因恐怕是税务部门担心每年的税收任务。目前国家决心让出眼前税入以提高整体福利,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一项利好。
12月,上海版保险“国十条”开始实施了。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明年在自贸区率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所谓个税递延型保险,是指具有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式保险产品,团体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个人缴费在限额内延迟缴税,改为在领取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就是在职职工以个人名义为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能允许被列支在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中,然后递延到领取养老保险收益的时候再缴纳。
个税递延型保险在海外的典型计划是美国著名的“401K计划”,按该计划,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账户,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养老金账户,而企业一般也为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员工自主选择证券组合进行投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当员工退休后从该账户领取养老金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该计划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它的延迟纳税功能,深受企业和员工欢迎。
根据测算,实行个税递延型保险,每人少收1元税费,个人就可以建立20元的养老保险。
个税递延型保险好处十分明显,一是鼓励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仅有社保对于“未富先老”的一代来说是根本不够的,延迟纳税可以让更多人建立个人养老计划;二是可以抑制社会资金流动性过剩,将养老需求转换为现实购买力,也就是现在的钱留在退休时消费,这对稳定金融市场是一大利好;第三是个人可以实现合理避税,推迟税收的被收取时间,使得年轻时候的收入所得能进行更好、更长时间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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