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年审”工作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社保局获悉,凡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及享受佛山遗属供养待遇的人员,需在2016年4月1日至6月20日(不含节假日)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在资格认证期间,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佛山市任一社保机构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认证工作,居住在市内五区的人员亦可到所属村居办理。在广东省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则可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广东省异地协查系统进行认证。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逾期没有办理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从2016年7月份起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完成资格验证后,次月恢复并补发其养老保险待遇。
据记者了解,此次资格认证也同样推出了便民措施。例如,对于行动不便需要上门服务的离退休人员,南海、顺德两区均已推出预约免费上门服务手续。
同时,新媒体认证手段未来将有可能出现在认证方式中。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各种认证技术的成熟,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试和途径也将不断增加,未来佛山拟开展使用APP和人脸识别技术开展资格认证工作,以减轻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的工作强度,同时方便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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