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14日电今天下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发布。
《决定》规定了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见下图)。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胡乃军告诉人民网记者,“计发月数”是城镇居民预期寿命减去退休年龄再乘以12得出来的结果。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就是退休之后平均每个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
“以某位60岁退休的人员为例,对应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代表60岁时自己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份,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一份。”胡乃军说,“139个月之后,理论上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被领光了,但国家会为此兜底,继续支付。”
胡乃军指出,如果参保人员在养老金发放完毕前就死亡,个人账户上还有余额,《社会保险法》规定可以继承,《决定》中也有同样的规定;而如果退休后的生存时间超过了计发月数,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已经发放完毕,这时统筹基金就会派上用场,继续支付给参保人员。
据介绍,《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已经发布10年,此前是针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现在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容纳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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