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现已正式印发,并开始施行。6月2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后,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无论从缴费档次、财政补助标准到养老金待遇水平都将实现统一。
缴费标准12个档次可自主选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
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标准设为12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参保人可依据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多缴多得。
《意见》是将过去城居社保、新农村社保设置的100元至1000元10个缴费档次、100元至500元5个缴费档次,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并增设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以满足不同收入人群的需要。
满足三条件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
凡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并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即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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