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领取方式为,60岁时先领取两份保险的累积红利11万元左右;60岁至80岁之间,每年领取两份保险的年金及“鸿寿年金”的分红共2万元左右,共约40万元;80岁时领取“鸿寿年金”的满期保险金20万元;此后每年仍能领取“个人养老年金”年金10350元,直至身故。这一方案主要针对健康长寿的老年人,他们在颐养天年的旅途中,既可以每年领取保险年金作为日常开销,还能在60岁和80岁两个人生重要的坐标点上获得一笔不菲的资金,随您使用。
第三,您还可以选择将其中一种产品的累积分红转换为养老金,如将“个人养老年金”的分红转换为年金。与第二种方式不同的是,您60岁时只领取“鸿寿年金”的累积分红59922元,而在60岁至80岁每年多领取3300元转换年金,80岁领取20万元,之后每年同样多领取3300元年金,直至身故。
杨女士:这份计划书确实比较适合我的情况。但我发现“个人养老年金”中,如果被保险人“走”得早,虽然包领10年,但领取的年金可能仍然不够本金,有点不划算吧?
汪洪:您说的有一定道理,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就偏大,走得又偏早,保证给付的10年养老年金会略少于本金。
但这是一个极端的情况,在“个人养老年金”的投保客户中,绝大多数被保险人都是三、四十岁的中青年人,他们即使走得早,10年领取的年金加上分红也会远远超出本金。更何况,现在人的平均寿命已经是85岁,并且不断延长。
此外,在身故保障方面,“鸿寿年金”的身故保障自始至终都是20万元,是对“个人养老年金”前期保障的补充。
养老险越早投入价值越大
杨女士:这样一看我就放心了,养老保障功能我完全认可,但您设计的交费金额超出了我的预期。
汪洪:您如果认为费用较高,也可以进行减半,这样每年交费1.6万元左右,相关年金也将减半,不过仍能满足必要的养老金储备。其实您现在开始考虑养老保险,稍稍有些晚,随着年龄增长,保险费率会有所提高。这份保险设计,在被保险人30岁至40岁之间的表现会更突出。您看,我用30岁女性的例子给您做个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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