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家住淄川三里社区,在淄川城区做个体生意。前段时间,他到淄川区劳动局养老保险处缴养老保险,被告知,除交养老保险外,他还必须缴纳医疗保险费。曹先生打来电话咨询,在缴纳养老保险的同时,是否必须缴纳医疗保险?
马上就访: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淄川区劳动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从去年开始,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城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可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自主选择。
已经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04年7月补缴的,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自2007年10月1日起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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