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确实有不少实惠。那么,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考虑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
目前,单位补充养老保险主要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本单位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执行。
第二,遵守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原则。
单位补充养老保险是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由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效益状况自主决定,政府支持鼓励单位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必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一是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经营状况稳定,有资金来源;二是管理基础好,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三是单位及职工按本市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三,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需制订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组织机构;补充养老保险费的筹集办法;职工享受补充养老金的条件;补充养老保险的计发办法;补充养老保险工作在单位内的管理分工体系和群众监督机制。
单位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资金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一般以单位缴费为主。单位缴费水平一般按不超过本单位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5%掌握,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经有关主管单位批准后可适当提高缴费比例;个人缴费额度一般按不超过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5%掌握。在规定的额度内,单位和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免征社会保险统筹费和个人所得税。
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办法比较灵活,对企业而言,经济效益波动是常事。因此,对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单位效益好的时候,缴费比例可以高一些;在单位效益差时,缴费比例可以低一些,甚至可以暂时停缴,待单位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费。在单位停缴补充养老保险费期间,原已缴纳部分的收益、分配及使用不受影响。
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分配办法也比较灵活。参保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案,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对本单位作出特殊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骨干进行奖励,对违法、违纪的职工,可设置相应的管理措施。总之,单位可以通过灵活自主的分配方案,使单位补充养老保险成为对本单位进行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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