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额年金最早诞生于1952年的美国。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最低累计利益保证产品和最低退保利益保证产品的相继出现,以及资本市场持续繁荣,变额年金获得了指数式的增长。至今,变额年金已占据美国保险市场23%的份额,成为美国市场的主力产品之一。
1999年,哈特福德等美资保险公司将变额年金引入日本。至2007年,日本的变额年金资产余额已达到16.5万亿日元(约1.5万亿美元),约占个人养老保险产品的70%。
2008年金融危机,全球范围内变额年金的销售规模有一定下降,但是国际寿险行销研究协会(LIMRA)预测,市场对变额年金产品的需求在强劲恢复中,预计未来几年变额年金市场会有每年10%的增长。
目前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年金产品多为定额年金,即在购买年金产品时,就已经确定未来可以获得的收益。与定额年金相比,变额年金具有收益更高,上不封顶的优势。
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由于我国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尚不完善,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保空账率高企,对应替代率约为40%-50%,而国际通常替代率约在70%-80%。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覆盖率很低,至今不过10%到15%。第三支柱的商业保险将承载中国未来巨大的养老压力,也就意味着巨大的市场。
罗毅认为,变额年金可以用来规划舒适的退休生活和避免长寿风险,这与我国的基本养老计划和企业年金制度形成了很好的互补效果,因此变额年金有广阔的市场。
客观需求的确存在,但中国的变额年金能否复制海外的高速成长,尚难下结论。
某中资寿险总精算师说:“我们不准备推变额年金,当时保监会邀请我们去讨论也没有去,因为对这个东西还是不太熟悉。”这一态度代表了相当多的保险公司。
他分析,中国的年金市场一直发展不起来,原因有三:一是现在人们的养老意识还不够;二是一般年金产品收益率不高,因为投资渠道有限;三是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像美国的401K能够那么火还是主要因为有税延政策。”
由于收益有可能高于定额年金,变额年金的推出应该会刺激年金类保险产品的发展,但尚无法改变当前保险产品的格局。首先是规模受到限制;其次,即便将来放开,在资本市场向好的情况下,有可能像当年的投连险一样“火”一把;但如果没有税收优惠或者税收递延政策,无论何种年金产品都很难有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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