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广大投资者对自身保障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投资者对保险产品的认可度逐日提升,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也引起了广大投资者的空前重视;2008年下半年以来,保监会着力加大保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大保险险种结构的调整,保障型、期较型保险产品的保费增长规模呈现了良好的增长势头,投资性保险产品一险独大的局面得到根本的改变,在庆幸之余,笔者觉得保险的基本功能在于为投保人提供风险防范、转移和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财务手段和投资工具,本无可厚非,但仅仅认为保险就是为投保人提供保障,却有“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之嫌了,为什么笔者这么说呢?
通过对现阶段市场上销售的保险产品的功能做一简单分析和了解就不难理解了,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销售的保险产品主要可以分为四种:传统险、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从种类上看,传统险属于纯保障类保险,后三种保险则将保障和投资融于一体,属于投资型险种。传统险包括健康险、意外险、长期寿险等保障类保险,目的是风险保障,不具备投资功能,即传统险是最能体现保险的保障功能的保险产品;投资型险种本质上来说是以一部分保费用于对投保人进行保障的同时,将另一部分资金剥离开来,由保险公司“代客理财”;具体到分红险、万能险、投资连结险这三种投资型险种,分红险承诺客户享有固定的保险利益,万能险承诺保底收益,投连险不承诺保底收益。它们的风险排序依次递增,但风险越大回报越高,它们的收益可能也依次递增。也可以理解为投资性保险产品其实是对传统保险产品保障功能的一种创新,投资性保险产品更注重发挥保险产品的投资功能,保障功能相对来说比较弱一点。以上两大功能有可能大家比较熟悉和了解,但保险除具备以上两大功能以外,保险还具有一些为大家所不熟悉的功能;
一是资产传承的功能。按保险专家的划分,不同收入的人群,侧重的目的不同。低收入人群买的是保障,中等收入为的是理财,高收入人群更多的为了保全和传承资产资产。香港巨富李嘉诚说:“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个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亲人买了足够的保险。”许多人不解,为什么象李嘉诚那样的有钱人也要买保险呢?难道他的财富还不足以抵御风险?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据2009年2月5日《福布斯》杂志公布的香港富豪榜排名来看,虽然受金融海啸打击,李嘉诚身家缩水,但是仍然以1263亿元蝉联香港首富。但李嘉诚却为家人购买了高额的保险,不是李嘉诚支付不起家人和自己的医疗等费用,其实李嘉诚购买保险的初衷在于将自己家族资产和财富利用保险进行有效的规划,就是保险对财富保障和转移(也叫传承),富有人群虽然现在很富有,但只是一时数字的积累,而保险却能通过法律的形式把财富移植到将来。如果做一个10年期的保险计划,到期就会有一笔很大的钱可以用。企业要考虑未来的资金周转,人生也一样。很多风险带来的最直接损失就是财富的损失,也只有这个风险是可以被补偿的。保险的好处就在于可以在生前为自己投保巨额的人身保险,这样投保人死后就可以将部分财富免税由子女继承。
二是合理避税。我国现行《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处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即是法定受益人。需要指出的是,法定受益人与前述指定“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虽然都是将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前者源自法律的规定,后者则来自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前者所得的是遗产,需缴纳遗产税,并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被保险人生前所欠债务的责任;后者所得的是保险金,无须缴纳遗产税,也无须偿还被保险人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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