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缴费基数调整,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参加河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河北省2011年月最高缴费基数为8076.51元,以此为基数月缴费额为1615.30元。
也就是说,河北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本人经济情况,在107.69元至1615.30元之间选择确定月缴费基数。参保人可选择按月缴费、按季度缴费,也可选择按半年、年度缴费。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缴费基数调整后,仍实行低缴费低待遇、高缴费高待遇的原则。养老保缴费和养老金水平密切挂钩。该负责人提醒,个人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能够领取较高的养老金。
马上就访
少缴一点钱能解决居民大问题
每年一公布平均工资,石市杨女士就会紧张。她说,自己一家三口,目前就她一人上班,一个月收入2200元左右,一年也就26400元。而丈夫一人的社会保险费,几乎占了全家收入的四分之一。
每个月杨女士都是掰着手指头算账过日子,她说,“结婚前的秋衣秋裤还在缝缝补补穿着……”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灵活就业人员都感觉社会保险负担有点重。“每月挣1000多,一半儿缴保险。”“一家两口下岗,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就一万多块钱,加上医疗保险又是好几千,再加上孩子的费用,日子不好过呀。”
杨女士也感叹,“这笔钱要是能省省,可就解决了我们家的大问题了。”她说会考虑选择按职工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表示“等将来家里条件好了再多缴些”。(河北青年报记者李国静通讯员靳彦丽)
政策解读:缴费不足15年也能享受养老险
按照以前的政策规定,如果养老保险未缴够15年,居民退休后就只能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储存额本息,同时终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新的《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这个问题有什么变化呢?养老保险的接续情况怎么算呢?还有其他亮点吗?本文将为您解疑释惑。
■15年缴费限制终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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