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稳步提高养老保障待遇水平,到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在2010年底的基础上实现翻番,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到98%以上。
在困难老年人社会救助方面,将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孤老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增发20%低保金;各地“五保”供养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40%的标准执行,同时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50%,落实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纳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医卫保健:65岁以上老人90%建立社区健康档案
老年医疗卫生保健方面,将做好与相关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全面推行普通门诊救助、特殊门诊救助以及大重病患者救助,对市区低保等七类困难群体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从70%提高至80%、普通门诊封顶线提高至500元,充分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90%以上,实行不间断的健康管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