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合“剪刀差”也确有过改革的努力。2008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改革的大致思路是: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有行政职能的纳入公务员的劳动保障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而对占绝大多数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最终将实行与目前企业职工一致的养老保险制度。
事实上,以学校和医院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对此改革进行坚决抵御,四年过去,五大试点省市改革并无实质进展,几近原地踏步。担心利益受损,是抵制改革的主要原因。
“你算算,要缴多少费?个人缴8%的费率,工资水平马上就下降。如果再缴职业年金,还得再缴4%-8%,工资就下降了12%-16%。退休金如果再向企业看齐,只有一千多,谁干呀?另外,财政对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的补贴能不能到位?不能到位的话,事业单位就得到处收钱,来解决养老金问题,这个社会就没有公共服务了。事业单位一算账,就全吓回去了。”杨燕绥分析。
在郑秉文看来,此轮改革试点失败,一方面是因为在事业单位中划出了三六九等,“改革对象是第二大类的第二小类,即资源可以部分市场化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最典型的是高校。五省市的高校人员产生极大恐慌,他们的担心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只要参加改革,待遇必然下降,这是生活中的简单常识。另一个原因,是试点的时候,决策者在制度设计中并未考虑弥补性的方案,即职业年金。这种非增量式的改革是不可能实现的,流产在预料之中。”
“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不同人的利益调整,而利益的调整很难的。”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也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对上海来说,改革阻力较小的一点是,自1993年开始,事业单位已基本全部实现缴费。“至少高校是全部缴费了,与企业完全一样,只是在养老金的计发方式上不一样。因此上海应该有较好的改革基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学者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张录法告诉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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