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企业职工按照社会从业人员年度工资的300%--60%之间,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企业缴费的比例是22%,个人缴费的比例是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应为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用于记录缴费,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
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本人携带身份证、照片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按照社会从业人员年度工资的100%和6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的分档,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2010年个体劳动者全年缴费数额为2928元和4872元。
5、退休时养老金是如何计发的?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务院国发[2005]38号文件公布的数据执行。
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这部分人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与第二条所述办法相同,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1995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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