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版的保险业首本蓝皮书《中国保险业竞争力报告(2012-2013)――转型的艰难起步》提出,我国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可促进个人合理安排养老计划。近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也多次表示,要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开发和上海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尽早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
在《证券日报》对2013年保险业所做的八点推想中,“延税型养老险出炉”位居首位。毫无疑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渐行渐近。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商业养老保险的一种,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的做法。
沈阳某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举例说,按照个税起征点3500元、五险一金1900元估算,月收入10000元的消费者,每月应缴个税为(应发工资-五险一金-起征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1900-3500)×20%-555=365(元)。如果实行个税递延养老政策,每月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上限为700元,则月入10000元的应纳税额变为10000-3500-1900-700=3900元,每月应缴个税为3900×10%-105=285元。也就是说每月可以避税365-285=80元,一年可避税960元。
同时,所缴的700元养老保险金将进入个人账户进行管理,等到退休时,根据当时的收入情况和当时的税率以及税收起征点情况再确定需要缴多少所得税。一般来讲,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会高于工作时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较低,再扣除通胀因素,税收负担就更轻了。
“个税递延型养老险的推出主要还得看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日前表示,目前个人寿险发展是短板,如果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明年能够顺利推出,那养老保险市场将会倍受关注。
某险企知情人士透露,各公司产品及营销的准备其实早就完成,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望明年春节前后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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