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的种类
(1)按给付期限的约定不同
A.终生年金:给付期限到被保险人身故为止,期限一般较长。
B.定期年金:当被保险人生存到约定的期限届满或生存至约定年龄时,则年金的给付便终止了。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以内身故,则保险人随即停止给付保险金。
(2)按给付年金的起始时间
A.即期年金:是指被保险人从缴纳首期保费之日起次月就开始领取年金。
B.延期年金:是指到双方约定的某一个未来日期来临时才开始领取年金。
(3)按年金给付有无保证
A.有保证年金:是指保险人给付年金的总期限或总金额有最低限制,如果被保险人在没有领完这个限额之前就身故,则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继承人选择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的方式的方式领完剩余年金。
B.无保证年金:没有对给付年金的总期限或总金额的最低保障,只要被保险人身故就停止给付。但是,无保证年金的每期给付额要高于有保证年金。
(4)按年金受领额度固定与否
A.定额年金:是指被保险人每期领取的年金额都固定不变,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B.变额年金:被保险人领取的年金每年按一定比例增加,也可按通货膨胀等因素进行调整。
(5)按被保险人的数量
A.单生年金:被保险人只有一个。
B.联合年金:保单同时承保了多个被保险人的年金保险,如夫妻共保、合伙人共保等。联合年金又分为联合生存者年金和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前者是指被保险人全部生存时,年金如数给付,如有部分被保险人死亡,其余生存者仍按比例领取年金直至全部被保险人死亡为止;后者是指不管有无被保险人死亡,生存者都可平均分配年金总额直至最后一人也死亡为止。联合年金的最大优点是它的交费金额比各个被保险人分别投保相同条件单生年金保险所交保费的总和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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