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灵活交费保险金 生活零用有现金
定期领取养老金 变现应急周转金
高额保障慰问 金保单收益免税金
到期返还祝寿 金专家理财金生金
额外分红增值金 多重领取金加金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年金。
趸交保险费的:年金=基本保险金额×2.5%;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2.5%。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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