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宁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6年度征缴工作已临近尾声。截至3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将关闭收费功能,任何个人或集体都无法再缴费。如果在征缴期内未缴费,到龄人员将影响其养老金发放日期,未到龄人员将影响其当年度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是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关键环节,也是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养老保障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截止到目前,宁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6年度缴费人数达13.4万余人,完成个人缴费金额为4263万余元,政府补贴及政府代缴金额多达417万余元。
在此,宁津县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居民,还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应及时在征缴期内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参保缴费。因缴费不足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保居民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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