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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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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出新规了。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省下发《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打破城乡户籍限制,明确我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省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参保。
  《通知》实施前,灵活就业人员没有一次性缴费的政策。如今,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底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向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最长年限为:从2006年7月1日起至今年4月30日(即最长不超过118个月)。

  另外,对于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含一次性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同时符合有关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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