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6月15日消息贵州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通知》规定,从5月1号起,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1%。同时规定,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即降低费率期限从2016年5月1号到2018年4月30号止。由于个人的基本养老金和企业缴费比例无直接关系,因此,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对个人基本养老保险金并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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