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清河区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清河区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清河区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一)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参保人员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中断缴费手续,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告知欠费情况并督促及时补缴,如果参保人员不愿意补缴,须书面承诺放弃补缴个人欠费。

  清河区参保人员可否办理退保手续

  参保人员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清河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网点

  可到市地方税务局指定的市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及农业银行的部分网点缴纳养老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