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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岁老人能否补办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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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泰山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张女士已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现已超过60周岁,自2011年7月起按月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已不能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18日,家住迎胜社区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今年60多岁,一直没有交养老保险,咨询现在还能补办养老保险吗?

  对此,泰山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张女士已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现已超过60周岁,自2011年7月起按月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已不能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据介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男性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满60周岁时,除按规定享受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外,每月再享受55元的基础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即2011年7月泰山区被批准为国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市区,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泰山区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自2012年10月,根据上级规定,泰山区基础养老金调整为60元)。未满60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必须参保缴费且达到60周岁的方可享受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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