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您好!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
(1)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或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干部或管理岗位人员年满55周岁(离开干部或管理岗位两年及其以上的,年满50周岁及以上);
(2)个人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当月,在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局申请办理退休审批手续。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一)填写《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
(二)《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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