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作为军人享受的8项保险待遇之一,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军人退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解决养老保险政策军地衔接问题,对退出现役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国家给予的补助。近期,编辑部收到部分转业军官和退伍战士的来信,反映他们在返乡办理退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时遇到的一些困惑。为此,我们将他们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并联系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有关部门,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敬请关注。
相关各方工作职责
部队各级财务部门
1.计算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2.到银行网点办理保险补助资金划转手续,取回银行受理回单,对转业到企业,复员、自主就业和回乡的,将职业年金补助汇入退役军人个人银行卡。
3.通过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打印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包括《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
4.将转移凭证、银行受理回单,以及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温馨提示卡一并交给退役军人本人。
5.将转移凭证邮寄至退役军人安置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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