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养老”很有可能会成为一种迅速发展的新型的消费和社会保障模式。这是出席在京召开“探索新时期新商业模式下的企业经营”研讨会专家学者及企业人士的共同看法。
针对这一问题,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在研讨会上阐述了他的消费资本论。该理论认为消费者在购买企业的产品后,企业应该把消费者的消费视为对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该企业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消费者,这样消费者不仅关心自己所购买商品的数量和质量,也关心购物后所带来的利益。
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建华谈了企业在实践消费资本论方面一些创新的做法:给购买其企业产品或通过其电子商务网购买其他企业产品的消费者按4%至20%的比例直接返款,并给消费者设立长期固定的养老金账号,将所返之款全部进入其养老金账号。这就是俗称的“消费养老”。
对于这种新型的“消费模式”,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大多数与会专家认为,这种新型的消费和社会保障模式具有很多优势,这些企业因拥有所积攒的消费者的大量返利而成为资本市场的强者,并且会为养老保险提供一个广阔的巨大资金来源,能在不增加消费者负担的情况下,逐步为消费者积攒一笔客观的养老资金,从而解决许多与养老有关的难题。
“这种模式会促进消费者采取正规的消费形式而获得能进入自己养老金账号的范例,从而有利于规范税收,防止部分企业和商家偷税漏税。同时,如果通过这种消费模式,每个人都有了一个固定的养老保险账号,非常有利于个人各种保险的延续和累计,有利于保险的流动管理。”陈瑜说。
一部分与会专家对此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因为企业承诺的养老计划历时较长,信用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并且返利应该进入消费者的“个人帐户”,并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商业保险公司来运营,以确保安全性。
“不在于返还资本的多少,这种消费模式应是安全的,有效的。”陈瑜表示,需要各方面政策的支持,特别是需要保险机构能设立适合“消费养老”这种具有零星、间断和存款数额时大时小特征的新型养老险种。
“消费养老”这种商业模式到底能走多远,还有待时间的考验。不过,与会专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转型日趋深入和居民消费日益得到重视,拉动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消费资本理论将有着更多广阔的应用空间,而以此为基础的消费养老模式将在不断完善和实践中,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新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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