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金领取
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本报讯(记者裴睿)城镇居民也将享受到养老保险,并领取养老金了。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从9月1日起,凡年满16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10个档次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根据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同时,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3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3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70元。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年·人)的养老保险费。
每个参保人将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除出国(境)定居、死亡等情形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可以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当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两年内补缴的,政府应给予相应的缴费补贴,超过两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省政府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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