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险公司脱胎于传统寿险公司,催生于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是采用信托制,适用信托法,而传统人寿保险业务适用保险法,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养老险公司的机构管理归属保监会,制度规范由劳动保障部门设计,业务模式又是信托制,纯属金融机构的一个特例。早在2006年12月,平安养老开始转型,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开展传统团险业务和企业年金业务。2009年,太平养老开始整体移接了太平人寿的团险业务。最近,泰康养老获批增加团体寿险业务,开始转型。至此,3家专业养老险公司彻底转型,国寿养老和长江养老还在坚守。
坚守的理由之一是专业化的发展方向。企业年金与团体寿险业务混合经营,无法实现养老险公司的专业化、规范化。如长江养老则依托上海市社保局整转的存量资金,迅速做大规模,走专业化的道路,维持其自身的盈利能力。理由之二是开设机构增加成本,提高盈利难度。根据《关于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养老保险公司在经营企业年金业务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展业,不受分支机构的限制。若开展团体寿险业务,需要大规模开设分支机构,极大提高运营成本,依靠管理费的企业年金业务,处于边缘状态的团体寿险业务,这种弱弱联合,无法支撑养老险公司的盈利要求。理由之三是交叉销售可以解决营销问题。如国寿养老坚持专注年金业务,通过国寿股份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代理销售企业年金,利用团险渠道积累的大量存量客户、非常规的激励政策,业务规模后来居上。
上述坚守的理由符合养老险公司的短期目标,却不是未来的方向。为了养老险公司的长远发展,转型是大势所趋。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差异化大,因此,开设分支机构是一种必然,而与团险业务共同经营,这是企业降低成本、深度挖掘客户价值的选择。
截至2011年6月,根据保监会的统计,保险业受托资金累计1216亿元,交费214亿元,与上万亿元的规模预计差距很大。企业年金发展速度不快,原因在于企业年金计划90%集中在航空、煤炭、电力、石油、冶金、通信、金融等垄断行业,远没有覆盖到中小企业。若养老金公司的触角不深,无力做到“抓大不放小”,无法支撑企业年金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随着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向集合计划的转变,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开展属地化的销售和服务,很有必要与传统的团体意外险、医疗险等业务综合经营,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另外,受托、投资与账管“三位一体”的专业化养老金公司已经成型,为转型发展创造条件。随着《关于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出台,日益严格的监管规范和趋于理性的价格竞争,为养老险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对企业客户资源的综合开发、一揽子服务,转型后的养老险公司可以获得长足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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