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人社局公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于10月18日至10月25日公开征集意见。
缴费标准划13个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按年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暂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和2000元13个档次,由参保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1个档次作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对参保人缴费,由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已纳入国家试点的由省级财政承担20元),多缴多补。
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
市民今后如何缴纳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在新政中,合肥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缴费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此外,困难群体缴纳养老保险还有新的优惠。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政府补贴。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参保,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另增加一定的缴费补助,各区(开发区)标准为每人每年补贴30元;各县(市)标准由各县(市)政府确定。
明年初实现全覆盖
养老保险何时能够做到全覆盖?答案是很快,只需等到明年初。目前,合肥的肥东、肥西、庐江、长丰县和巢湖市,已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方案规定,合肥市属各区、开发区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此外,2012年,合肥市将全面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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