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苏先生本文所介绍的“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既可以满足老年居民的生活需要,也可以为保险公司带来稳定收益,还可以保障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可谓一举多得。
但是,该险种之所以在我国尚未广泛推行,最大的障碍恐怕就是难与我国传统相吻合。在我国,老年人希望将包括房产在内的财产留给子孙的思想根深蒂固,这种观念短时间内难以转变。
一个好的金融产品,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环境。我国传统消费观念的改变,或许是全面推出“反向抵押贷款”的重要前提条件。
“反向抵押贷款”(“ReverseMortgage”)
是成熟市场经济下的保险品种,它的出现将完善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推动保险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目前,该业务已在我国开始试点。
在我国,居民购买的商品房和公房形成了家庭财产。特别是公房,使老年居民用较少的钱买下了较大价值的房产。有媒体据此称,北京、上海有了多少“百万富翁”云云。可是,不少被计为“百万富翁”的老年人,却抱怨“没有百万富翁的感觉”。因为他们每月可以支配的收入仍然仅有一两千元,生活仍很拮据,成为所谓的“货币穷人、住房富人”。他们价值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自有房产在现有制度下,不可能先行出售或出租盈利,因为这会使他们无家可归。这套房产只能留待身后传于子女,而子女往往已经有了自己的房屋,他们发愁的是如何年复一年地赡养父母。这些问题能不能综合解决?能不能让老年人价值不菲的自住房产在有生之年得以逐渐变现,使老年人具有自己安排晚年生活的支付能力,保持在社会和子女面前的自尊与自信,同时,又能在有生之年继续使用这套房屋呢?
抵押住房获得终身养老金
在英法等欧洲国家有一个成熟的保险产品,即在老年居民中普遍推行的“抵押房产、领取年金”的寿险服务(“CollateralizedAnnuity”)。这种服务是投保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保险公司,自己可以终身使用该房屋。保险公司则按月向投保人(受益人)支付给付金,也是终身支付。直至投保人亡故,保险公司才将该房屋收回,进行销售、出租或者拍卖。给付金的计算是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并按平均寿命计算,分摊到投保人的预期寿命年限中去。它将投保人(受益人)的房屋价值“化整为零”,使他们生前就可以提前得到自己房屋的销售款。因其操作过程像是把抵押贷款业务反过来做,保险公司用分期付款方式从投保人手中买房,因此,在美国被称为“反向抵押贷款”。
我国多年实行的低收入政策,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形成多少积蓄,只能靠退休金生活,而国家与社会所能提供的退休金是很有限的。我国寿险业务欠发达,靠寿险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并没有历史上的保险费投入作为基础。我们已难以找出更好的办法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但近几年实行的公房出售,却使得这些老年居民用较少的钱买下了较大价值的房产,有的人因此而“家产万贯”。这笔固定资产如果能用活,完全可以弥补前两项的历史缺憾,这几乎是目前在我国大部分老年居民中建立寿险保障的唯一出路。这种“反向抵押贷款”保险项目一旦设立,将使拥有私人房产并愿意投保的老年居民享受到过去难以想象的寿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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