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防老”是我国沿袭多年的养老模式,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新的家庭结构“421”模式(四个老人,两个夫妻,一个孩子)的形成,两个年轻人要负担起4个老人的养老重任,独生子女无力、无暇照顾老人的矛盾越发凸显,面对养老困境,政协委员们出谋划策。
以房养老: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
政协委员吴亚波
现在有很多老年人,有房产却没有养老资金,如果老人把房子卖了,就没有房子住了,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老人住着房子,又能够领到房子的销售资金?于是,欧洲起源了“反向抵押贷款”,就是把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直到身故,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
而今,美国有100多万老人采取以房养老方式,根据房屋品质评估,确定给老人每个月多少钱,老人活着又住房又领钱,可以住到去世。这种方式在日本也得到了发展,日本人是大约和我们同时提出了反向抵押贷款,但是短短七年,日本已经有1/3老人通过反向抵押贷款实现以房养老,而我们还在原地踏步。其实反向抵押贷款非常适合中国国情,中国老人没有多少工资,又没有办法给老人再买养老保险,但是中国老人通过房改,很多人有了产权房,现在通过购买商品房,很多人也有了第二第三套房,完全可以拿出一套为自己解决养老问题。
西安平安保险专家表示:当然以房养老似乎是解决不少家庭养老问题的好办法,但在我国推行却存在一定障碍。将财产留给子女是我国普遍存在、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很多父母自从有了孩子,人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子女不断地贡献,因此极少有父母愿意“自私”地将房产抵押出去。
再者,我国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最多只有70年,中老年人抵押的房产,最终,土地使用权期限基本所剩无几了。虽然从理论上讲,可以通过续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权限延续,但建筑的使用寿命却未必能超过70年。或许是银行已考虑到了这些问题,目前银行接受的房贷,标的多是房龄较小的准新房,而不是早年建设的旧房。可见,要实现以房养老,不仅需要观念的突破,还需要政策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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