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将《浙江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立法规划,组织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在登记、审批、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为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这是省民政厅给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一份《大力发展浙江省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议》的回复。
省民政厅在回复中提出,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间资本较为充裕。各级党委、政府通过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以及实施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在财政支持方面,通过调查研究,提高民办非企业登记养老机构的床位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对企业登记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进行财政补贴。同时,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凡低保等低收入且身体失能的老人,由政府给予相应的服务补贴。在用地政策方面,通过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机构建设用地指标上有所突破。
据了解,2011年召开的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共立提案762件,截至目前,全部提案已办复完毕;这其中,有不少就是涉老的。
去年,省政协委员祝平根据对衢州市衢江区等地方政府按照“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协作服务”的原则,吸收有条件的商业寿险公司,共同开展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服务试点工作进行调查,提交了一份《关于鼓励并吸收商业寿险公司参与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衢江区人力
社保部门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积极探索政企合作的新模式,2010年9月与
中国人寿(601628)衢州分公司签订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合作协议书,探索了一条欠发达地区通过政企协作,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的新途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回复中表示,他们将积极关注衢江区试点情况,和当地一起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
民进浙江省委会去年提交了《关于发展农村敬老院,解决我省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省民政厅在回复中表示,将进一步做好农村敬老院登记工作,把农村敬老院事业法人登记工作纳入对市民政部门考核内容。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各方面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