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获得了迅速发展(今年一季度虽遇金融危机,但保费仍同比增长10%,达到3276.7亿元)。现在,上海建设两个中心的战略规划又为保险业的腾飞安装了一个强劲的助推器。就此,笔者想从保险业众多配套措施之一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来进行阐述。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所缴纳的保险金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缴纳保险金的做法。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因此,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对于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税收优惠。此外,随着所得税起征点的不断提高,递延缴纳的税款在将来可能还能获得减免。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旨在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下面举例说明:甲的工资为8000元,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则应纳税工资为6000元,假如税率为20%,则甲应纳税额为1200元。如果甲购买500元的个人养老保险的话,则其应纳税工资变为5500元,则相应当期所缴个人所得税为1100元。
同时甲所缴的500元养老保险金将进入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待到甲退休的时候,根据当时甲的收入情况和当时的税率以及税收起征点情况再确定需要缴多少的所得税。如果当时收入低于了起征点,其不用再缴税(等于减免),如果高于起征点再按当时税率进行缴税。这就等于说:需要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都有必要购买此类保险。
部分保险公司已就此上交上海保监局相关企业投保者的意向报告,报告显示:50%的企业希望市场上能有此类产品。还有70%的企业表示,愿意购买该险种为员工进行储蓄。
每一次的变革都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春天的温暖也正在融化金融危机的寒冰。各位亲爱的朋友,您是否也有自己的养老保险?也在憧憬着退休以后的幸福生活了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