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未参保的随迁老人也能领养老金了。”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7月1日实施,昨日,我市社保机构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不少市民前往各区社保分局咨询办理。新政策的推出,将使我市大约11.7万未参保居民“老有所养”。
涉及人群:
11.7万居民将老有所养
昨日是我市社保机构受理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首日。记者在市社保局福田分局办事大厅看到,前来办理和咨询的市民非常多。叶女士是来帮妈妈咨询的。叶老太太今年80岁了,2004年随迁入户深圳,由于她在内地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因此她符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
据社保局介绍,同时具备5个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深圳户籍非从业居民;2、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3、未同时在我市用人单位或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未同时在异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5、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户籍迁入深圳的人员,其原户籍地未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市目前大概有11.7万未纳入职工养老保险或退休制度的居民符合参保条件。
养老待遇:
不缴费随迁老人也能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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