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捡破烂补贴家用
记者在河源和清远等地农村采访时发现,由于认为养老金水平偏低,一些农民在参加新农保后要求退保。在多数农民的眼中,新农保只是“锦上添花”,不能指望靠它养老。
河源市东源县顺天镇的刘清今年48岁,从2010年起,他每年都按500元的最高缴费标准购买新农保,但在缴费3年以后,他觉得不划算,要求退保,但他被告知不能退保。刘丽常表示,的确有部分村民要求退保,但按照规定,新农保不能退保或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顺天镇的张兴老人从前年开始每月领取55元养老金,除此之外,民政部门每月还向他发放约200元的补贴,这两部分构成了老人的全部收入。老人有3个女儿,他原本指望女儿能为他养老送终,但如今3个女儿自己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他不敢指望了。
每月不到300元的收入让他的日子过得相当清苦,如今,他每天都骑着三轮车到镇上的大街或垃圾堆里捡破烂。记者看到,老人家的午餐是一碟白菜,一碟菠菜,外加一碗米饭。“一个月300元不到,不够用,每个月光买菜都要200多元;肉要十多元一斤,一个星期只敢吃一顿。”
他说他正在向村委申请成为“五保户”。五保户每月有395元的补贴,还能住进养老院。如果申请成功,他就不用再捡破烂了。
刘丽常坦言,每月55元的养老金的确偏低,不足以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财力有限。但他强调,养老保险是保底性质的,并非收益性质,“村民们首先要转变观念”。
记者了解到,国家规定对16~59岁的参保人至少发放30元/年/人的缴费补贴,珠三角地区由市、县(市、区)负担;广东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由省、市、县(市、区)各负担10元。
国家规定广东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55元的基础养老金,中央补贴50%(27.5元)后,其余需由广东承担,珠三角地区由市、县(市、区)自行负担其余27.5元;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由省财政补助13.75元/月/人,市、县(市、区)各负担6.875元/月/人。
地方另行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由各市政府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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