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陈秉正认为,在中国,商业保险将会更多地承担社会风险管理职能,这也是政府和社会对商业保险的希望所在。商业保险应该根据自身与社会保障在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差异,确定自身的目标市场,为具有更高保障需求的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无法提供的保障产品,如健康险和寿险方面等。
陈秉正认为,在健康保险上,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方面仍然有很多空间发展。有些社会保险不能提供的产品,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保险都可以做。在寿险上,商业保险可以针对一些社会保险覆盖不到的、有更高保障需求的人群,比如针对特殊需求的高端人群给他们终身寿险和养老保险,以及两全保险等。
陈秉正表示,参与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是商业保险参与到社会保险互补式发展的重要领域和结合点,对商业保险来说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机会,也面临非常严重的挑战。首先,是制度管理上的问题。城镇居民医保管理方是社保局,医疗卫生管理方是卫生部,将来保险公司应该和谁打交道?统筹级别是怎样的?其次,商业保险其实承担着超额再保险人的角色,但由于中国的医院绝大部分是归卫生部门管理,保险公司不能对医院进行有效的权力监督,所以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此外,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问题也值得注意。陈秉正认为,保险经纪公司应积极介入,作为中间人好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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