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或在同一个社保机构内)转移。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手续后,只要将18位的养老保险个人编号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交给新单位,办理续保增加手续即可。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在山东省内跨地市)转移。符合下面4个条件之一的就可办理:1、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2、返回户籍所在地;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4、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各参保地都不满10年的,转移至户籍所在地。
办理的手续非常简单,只有两步:一是参保职工离开原参保地时,到社保机构开具全国统一的《参保缴费凭证》。二是新就业后,凭《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之后,新老两个参保地的社保机构通过相互衔接,将在4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并为职工办结转移各项手续,还会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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